军队院校在地方招生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接收地方高中毕业生为生长干部的招生:每年在普通高校招生时提前录取;
另一种足军队院校利用现有的教学设备、师资力量为地方培养少量人才的招生(包括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
无论是作为军队生长干部还是为地方培养人才的招生,共同处都是有经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核定的招生数,都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不同处在于作为军队生长干部所招学生一入校即有军籍,毕业时发给总参谋部统一印制的军
队院校的毕业证书,到部队工作;为地方人才所招的学生,无军藉,毕业时发给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或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培养单位具名 具印及颁发仍是军校),回地方就业。即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只能发给具有军籍的学生。